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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中招商現況 > 第1次招商公告-桃園市立新屋高級中等學校多功能活動中心營運移轉案

第1次招商公告---桃園市立新屋高級中等學校多功能活動中心營運移轉案
 
案號:1070713-001
案件名稱:桃園市立新屋高級中等學校多功能活動中心營運移轉案
公告起始日期:109/10/22 
公告截止日期:109/11/20 
財政部推動促參司-公告案件
 
<基礎招商設定>
■  許可年期:8年
■ 投資金額:期初投資金額不得低於新臺幣250萬元整(含稅)
■ 申請程序及保證金:申請人應於提送申請文件時,同時繳納申請保證金 5 萬元。申請保證金或其繳納證明應裝入本申請須知申請保證金封套內。
 
 
<申請人資格>
■ 基本資格:
1. 依我國公司法設立之單一廠商。
2. 依我國法令設立之財團法人或社團法人。
 
■ 財務資格:
1. 公司實收資本額或財團法人、社團法人之財產總額不得低於新臺幣500萬元整。
2. 最近1年經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及查核報告書。
3. 最近1年淨值不低於實收資本額。
4. 最近1年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
5. 最近1期營業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若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最近1期營利事業所得稅,並應檢附法定納稅證明文件,如為依法免納營業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者,應出具免繳稅證明相關文件。
6. 最近1年內無退票紀錄之證明文件,查詢紀錄須為本案公告日以後向臺灣票據交換所或金融聯合徵信中心查詢之紀錄。
 
 
**本資料僅供投資者評估參考,相關內容仍應以正式公告之招商文件為準。**
 
執行機關:桃園市立新屋高級中等學校
規劃單位:台灣促參顧問有限公司
聯絡電話:03-4772029#510 新屋高中 黃淑貞 主任
                  04-22547203#20 台灣促參 劉勇傑 專員
台灣促參顧問有限公司  407臺中市西屯區市政北二路236號17F-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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