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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訊息 > 【政策公告】國立暨南國際大學「住宿設施暨賣場民間自提BOT案」

主旨: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徵求民間自行規劃申請參與投資「住宿設施暨賣場民間自提BOT案」
 
目的:為解決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宿舍床位不足並提升招生誘因,故依促參法第46條、促參法施行細則第61條及民間自行規劃申請參與公共建設作業辦法之規定,辦理民間自提規劃方案公開評選,以吸引民間申請人投資本案。
 
公告期間:112年10月17日起至112年12月15日止,共計60日。
 
本案基地預定位置:南投縣埔里鎮桃源段377地號土地或南投縣埔里鎮桃源段316地號土地
 
許可年期:以50年為限,興建期營運期由申請人自行評估
 
權利金:由申請人自行評估,並於可行性報告書內說明
 
土地租金: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公有土地出租及設定地上權租金優惠辦法」之規定計收
 
公共服務需求
(一)宿舍對象以校內教職員生及國際交換生為主,床位數、使用空間、房型及收費標準等皆由申請人自行提案。
(二)每房配置獨立水、電錶系統,依學生實際使用情形採計收費,落實使用者付費原則。
(三)考量採光、通風、安全及隱私等生活品質,各建物間應保留一定棟距。
(四)宿舍內應配置公共活動空間,包含但不限於曬衣間、簡易廚房、飲水機等空間。
(五)低樓層得利用地形坡度,留設開放式活動空間,提供學生活動聯誼、自習空間及商店/賣場使用。
(六)申請人得於可行性評估報告中載明附屬事業,其屬性應與文教設施相關聯。
(七)開發相關之環境影響評估、水土保持計畫及法定停車位規劃處理與權責應一併於可行性報告內檢討。
(八)申請人得自行規劃建物結構,得採鋼筋混凝土結構、鋼骨結構、鋼骨鋼筋混凝土結構、木構造或其他形式進行,惟需取得建築執照及使用執照,並於可行性評估報告中敘明。
 
申請文件投遞時間及地點:申請人應以專人遞送、郵局掛號或快遞等方式,將申請文件、資格證明文件、財務能力證明文件、申請人資格證明文件自主檢核表等應備文件、可行性評估報告乙式15份及電子檔光碟1份裝入自備不透明信封或紙箱,並貼上申請文件外封妥予密封,於112年12月15日下午5時前,申請文件寄(送)達至國立暨南國際大學經營管理組。
 
詳細內容請至財政部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資訊網(https://ppp.mof.gov.tw/WWW/inv_ann.aspx)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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